“接受”对社会结构中的个人而言,是绝对的,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脱。
首先,说法律。每个人能逃离法律而生存吗?答案是否定的。包括那些手握生杀大权的人,他们亦必须接受法律或某种规距的约束,“任性”亦是有限度的,超过限度法律、规距或人民就该找他们麻烦了。这种守规矩,其实就是“接受”。这门功课是人人都必须认真做的。
其次,说“接受”。当然社会生活中的“接受”其实更多的是在工作关系、上下级关系、同事关系、邻里关系、朋友关系等等日常事务中体现,是在遵守法律前提下的处理人与人之间交往中的矛盾,其中就有“接受”和“不接受”的选择。这类问题有人处理的很好,现在统称他们为“情商高”,是说他们能很好的摆平各种矛盾,同时还不伤及自己,这确实是要具备一定功夫的,能做好的人不多。反之就是忍耐和反抗。忍耐的结果是一辈子唯唯诺诺,成为众人捏的“软柿子”;反抗的结果是激化矛盾,结局大家都不愿意看到。
“接受”和“不接受”又互为表里,是一对辨证统一的孪生兄弟,有时候“接受”是为了不接受,又有时候“不接受”实际是为了接受。因为生活本身就是丰富多彩瞬息万变的,遇事时在“接受”和“不接受”之间把握好尺寸,运用好谋略,处置好关系,社会就会多一份和谐,个人也会多一分舒畅。
版权声明:本文来自用户投稿,不代表【青檬情感】立场,本平台所发表的文章、图片属于原权利人所有,因客观原因,或会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非恶意侵犯原权利人相关权益,敬请相关权利人谅解并与我们联系(邮箱:shiyucn@qq.com)我们将及时处理,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创作环境。
评论列表(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