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 红玫瑰与白玫瑰,张爱玲《红玫瑰与白玫瑰》经典语录

导读:远看男女情爱,近看男女情爱,旁看别样生花。

我们在评价一部文学作品的时候,不免要考虑其作者本人的生活环境、创作环境、以及创作背景。张爱玲先生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写于1944年二战期间,20世纪三四十年代,女性处于一个尴尬的地位,一方面由于时代变化,女性也出走家门、走出过国门,寻求自我发展,另一方面男性对女性的要求复杂化,不像旧社会时期那么简单、刻板。

该书出场的背景就是男主振宝留洋回国,振宝是个中西思想混合结合下的一个人,他既拥有传统的道德观,希望自己的女人干净、纯洁,又因受了新思想的熏陶,暗地里渴望那些火辣辣的“红玫瑰”,这两种女人便是书中经典的“红玫瑰与白玫瑰”。

张先生笔力极好,三言两语间就向我们阐述了一个客观看法,也是现在大多数人都深以为然的看法“不论娶了‘红玫瑰’还是‘白玫瑰’最后都会后悔,白月光会变成恶心的饭黏子,朱砂痣也 会变成蚊子血。”

从爱情的角度来看该书就是在告诉我们一个爱情无完美、婚姻无完美的世俗观点。

但如果仅从爱情观来看,就看低这部作品了。

我们不妨深入了解一下这书中的三大角色:佟振保、王娇蕊、孟烟郦。

佟振保是个热心肠的虚伪的正经人,用书中的原话来说——

“侍奉母亲,谁都没有他那么周到;提拔兄弟,谁都没有他那么经心;办公,谁都没有他 那么火爆认真;待朋友,谁都没有他那么热心,那么义气,克己。”

这是他的热心肠,而虚伪来自于他的不敢自我正视,不敢自我接纳,书中有言振宝是喜欢热一点的、浪一点的、娶不得的女人,这一点来看他应当是真的喜爱上了王娇蕊,然而他超高的道德标准,不容许被玷污的“正经人”身份,不允许他娶这样一个女人,所以他放弃。

佟振保是从底层摸爬滚打上来的人,所以他极其爱惜自己的羽毛,爱惜到可以牺牲情感需求的地步。

也正因如此,他娶了看上去配得上他的“白玫瑰”,可是他没想到,这个正经的白玫瑰也会出轨,出轨的对象还是他瞧不起的裁缝,他向来坚持的“正经”此时就像一个笑话,一切都挣脱了他的原有的控制,直到他再次遇上“王娇蕊”他觉得自己才是最可怜的那一个。那是什么导致了这样一个后果?——他的选择!

我们都说这个人的性格、整个的价值趋向会决定一个人的选择与行为,而行为与选择又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这个人后续的价值趋,在振宝这里是最合适不过的。他太渴望活成理想中的样子,反倒忽视了真正的自我的内心的一种诉求,当然我们并不是说他当初娶了王娇蕊就好了,恰恰相反正是因为他长期的自我抑制的情感需求才导致了他会喜欢王娇蕊这种不被大众所接受的“热、浪、不能娶回家的女人。”

说道这里应该就明白了,佟振保的悲剧其实是带有一种宿命式的循环,起码对于当时的他来说他无法意识到问题出在了哪里,他高估了自己对世界的掌控力。

再说王娇蕊,王娇蕊前期就是个追求理想爱情的热浪女人,她自己也说了在振宝之后她终于学会了爱,而且还是要再继续爱下去的,王娇蕊和现在很多活在理想中的女性一样,想通过爱情来证明自己我存在价值,可惜爱情通常是最难用来证明自我的,因为爱情本身没有太强的逻辑性,没有既成的公式套路来供你使用。但我要说的是王娇蕊成功了!她在爱情中失去了自我,同时又寻找到了自我,尽管带着悲凉的性质。

遇上佟振保是王娇蕊走向成熟的一个关键转折点,在振宝之前她是幼稚的,在振宝之后,她开始走向成熟,代着自己的那份爱。王娇蕊的悲剧在于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她像个受不了诱惑的小孩,被佟振保的吸引再也出不来,但她是不后悔的,不像振宝计较得失,所以在最后她虽然活成了艳俗的妇人,却也给人一种也还好的感觉。

孟烟郦和王娇蕊是完全不同的两种女人,孟烟郦本质上与佟振保是同一种人,压抑!我们总说过犹不及,王娇蕊是太过了,佟振保与孟烟郦则是太不过了,压抑到一定程度就必然会扭曲,振宝去白玫瑰没有爱,白玫瑰嫁振宝没有爱,他们连 经营婚姻的心力都没有,只是认为对方适合、配得上。

孟烟郦的出轨很明显为了满足自我内心的情感需求,那为什么是一个小裁缝?这里私自揣度可能是看厌了佟振保那类的虚伪嘴脸。

张先生让这三人带着儿女情长来着书里走一遭,不尽然是为了写男女之爱,更多的是人的一种诉求、人性的诉求。当然这是从价值层面来讲。

(该书的文风、文笔方面这里不做累述,感兴趣的,可以去书中体验一番。)

从个人的情感角度出发,我看到的是三个缺爱、缺乏自我认知、缺乏满足自我勇气的三个成年人的悲剧,这样悲剧如何避免?自然是个人有个人的看法。这部小说首先肯定是值得肯定的,但建议不过 18岁不要轻易阅读,因为年龄、阅历的缘故,很多青少年容易把自己看糊涂。当然这个就是个人看法了。

。张爱玲的《红玫瑰与白玫瑰》很好的解释了,人为什么要出轨。虽然里面写的是男儿的凉薄,希望坐享齐人之福的天性和美好愿望,但用在女性身上同样适用。试问哪个女人不是得到了霸道狷狂的唯一,就会怀念起温柔体贴的细心,这和男子想要同时拥有白玫瑰与红玫瑰是一样的心态,并无二致。

不得不说,张爱玲把男人看得非常透彻。或许她对爱情的看法是悲观的,但也颇有道理。如书中所写红玫瑰热情如火,冶艳非常,有男人所喜欢的风情万种,但日子久了便像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仍是床前明月光。一样东西看就了也是会累的,就算是再爱吃的菜,也不能天天吃吧。而白玫瑰呢,相处时间长了也开始趋于平淡,天长日久的像是白衬衫上的饭粒,看着也没有半分兴趣,红玫瑰就成了心口的朱砂,时时刻刻挂念。

感情便是如此,无所谓谁对谁错,这是人的本性,难以避免。这本小说的男主人公,取了白玫瑰,又邂逅了红玫瑰。一时间难以抉择,两个人她都想拥有,两个人都他都觉得厌烦,要真的叫他各自丢开,独自生活他又没有勇气。只好左右为难,互相矛盾,时而此时而彼,他的犹豫也可以说,是全天下男人都会有的犹豫。

而小说的结尾,是振保回归了家庭,恢复了他从前的生活。并不是他不再犹豫,而是他暂时选择了白玫瑰重新作为起点,为再一次遇到下一个红玫瑰做准备,如此循环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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