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会有女生对前男友抱有幻想:他是不是还想跟我好呢?他是不是仍然爱着我呢?总是听有的女孩抱怨她的苦恼:她和前男友分手了,原因是前男友爱上了别人,但是那个男生和新欢并没有好多久就又分开了,之后前男友经常给她打电话,约她吃饭,甚至在她的住处过夜。可是他从来不跟她提和好的事,他不说,她也不好意思问。她认为:“他肯定是因为辜负了我,觉得我不会原谅他,所以不肯跟我认错。”
很多爱情电视剧的“狗血”剧情里都有前男友、前女友的身影,虽然他们大多把生活搅得鸡犬不宁,但往往都是误会一场。可是在现实生活里,很多前男友和前女友都是一些危险分子,很能迷惑人。比如和女友分手了还不停找她的男人,让前女友误会他是如此深情的一个男人,她在他心里永远有位置,而男人也往往愿意说这样的话:我们今生无缘,来生再聚!
这些“深情款款”
的“前男友”都是伤人于无形的情场老手,他们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放弃了一个女人,可是同时又想占着这份感情不松手,让女方对他一直保持幻想,让他在情感上的饥渴获得了填补,而又不必负任何的责任,这样划算的好事,他会越做越上瘾。而且打着“重感情”的幌子,他还可以让自己在良心上过得去。
还有一些“前女友”,她们若是找到了喜欢的男人,基本上就不会再腾出空来招惹前男友了,但是如果她的感情一再失败,或者刚好处在孤独落寞的空当,只要这个前男友不是她非常讨厌的,她还是很愿意去招惹一下的。有的人抱着“或许还有可能”的想法,希望能插这么一脚,把这个昔日的爱人再夺回来;有的人是明知道与对方已不可能,但闲着也是闲着,和对方玩玩暧昧,自己也不亏。用一个女孩的话说:“和前男友上床不叫出轨,反正是咬过的苹果,咬一口是咬,咬两口也是咬。”这个神人专门和历任男友搞暧昧,和他们保持着友好的关系。她说这话时,我心中暗道:看来女人应该防的是男人的前女友,而不是后来的狂蜂浪蝶啊!
前女友有感情基础,双方彼此也了解,有默契,勾搭起来顺风顺水,风险还小,一旦被发现,还会以“她求我办一件事,不是恋人了总还是朋友嘛”这样的理由来为自己开脱,很多时候还真能把家中的老婆说得信服了。就算有的时候,确实是前女友拜托前男友来做一些事情,为什么要找他而不是找别人?其实还是因为彼此有一份默契存在。当然,如果两个人生活得都很如意,又能保持理智和克制,做普通朋友还是可以的,就怕其中一个的生活发生了变故,那么“前男友”或“前女友”就会成为一个很好的情感发泄的出口,未必想得到什么结果,但却愿意从对方身上获得片刻的温暖。因为前男友或前女友都是结婚之前交往的,所以即便分手了,彼此的心里怨气也不多,相反,可能还会有稍许的遗憾和不舍;这和离婚的夫妇不同,闹到离婚份儿上的两个人,一般来讲,感情是基本破裂了,很难再复合,而且因为有过婚姻生活,彼此太过熟悉,对于复合这件事也未必有多大的兴致,接下来的日子是可预期的,完全没有新鲜感可言。但是分手的男女朋友就不一样,他们还没来得及走到结婚的礼堂就已经分道扬镳,有的还在心底给对方保留了一小块位置,再次遇到,不一定会真的和好,但搞搞暧昧还是大有可能的。对于这些前任,咱们不可大意,而咱们自己,最好也保持风度。过去的感情就让它过去吧,分手后的思念不是思念,而是犯贱,一旦纠缠不清,很容易就会破坏彼此现有的生活。分手了,就别再去找他,也别让他来找你了。
听听这首歌(分手了就不要再想起我)
不认同。理由是:一、问题欠明朗。生意合伙人分手?部队战友分手?朋友短暂分手?夫妻分手?⋯⋯二、“分手”与分道扬镖不同,有志同道合的短时分别,有夫妻两地分居的不同生活,有复员退伍与在役人员的离别情怀等等。当然,也含夫妻离婚、朋友间决绝、合同破裂后的各奔前程等意思。
无论其中那一种情况发生,有当事者对过往的人和事产生“思念”之情属正常,决非“讨賤”。人是富于思维的感情动物,常有触景生情而引起回忆的时候。这种回忆且不论心态的善恶,不容置疑类属“思念”。这思念总不免带些“不知现在如何”的探求,而欲探询的结果,或令其躭忧,或幸灾乐祸,终是耦断丝连的常情。
举个常例:假如一对夫妻终因无法共同生活而离婚,并各各另组家庭。他们不应该是深仇大恨势不两立的敌人。毕竟共同生活过,应有不少难以忘却的恩情储存于记忆中。当某时某事引出这些回忆,能贬作“犯贱”吗?常言说知恩不报为大过!何况,包容与施善是一种功德呢。
人世间,拓展度量,相容相护,既宽待别人,也善待了自己。何必小肚鸡肠,抛不掉那种于人于己俱受伤害的宿怨郁结呢?
阿弥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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