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奕迅感情 ,你为什么喜欢陈奕迅的歌

很难说出为什么,但是可以分享一下喜欢陈奕迅这些年来的感受。第一次听见他的名字还在上初中,那时候十二三岁,什么也不懂,仅仅算是在那个年纪认识了他,却想不到这样一个男人在之后能影响我那么深。那时候对于音乐还停留在追求节奏的地步,喜欢she、蔡依林那些会唱会跳的人。对于偶然在某张碟里翻出的《十年》,仅仅认为是一首还不错的歌,听熟了会唱了,也喜欢慢慢跟着曲调哼。后来发现,自己在那个时代能够不靠当时很流行的手抄歌词本唱出来的歌有两首,一首是每周一唱一遍的《义勇军进行曲》,另一首就是《十年》。那时候很多人知道《十年》,却很少人知道陈奕迅,仅仅知道他唱过这么一首歌。从那以后再没听见过关于他的任何消息,直到上高中。

一直是一个喜欢音乐的人,高中在县城上,接触到更多的歌手,那时候开始喜欢听情歌,像梁静茹,孙燕姿。那时候还流行马天宇,陈楚生那些人,每天插着耳机在校园里游荡。喜欢音乐的同时还喜欢电影,那时候对好莱坞还没概念,沉迷于杜琪峰的香港警匪片和时下热门电影,因为电影我又再一次邂逅了他。那年《爱情呼叫转移》热映,同时还带火了那首《爱情转移》,《十年》和《爱情转移》是我听他最早的两首歌,对于两首歌都是相同的概念,不坏。之后,他在我的世界里,又沉寂了。

高三的时候,很多人沉迷在题海里,我也徜徉音乐里。忘记了是怎样的一个机会,我听到了《浮夸》这首歌,那时候我对粤语还没兴趣,只是抱着听一下的态度,塞紧耳机,低沉婉转的前奏突然一下子变得激昂,实在是把我吓了一跳,那一下,当真印象深刻。之后我开始了解他,却没想到,《浮夸》的那一吓就像是吸食的第一口海洛因,从此让人深陷,难以自拔。

开始的时候听国语,回味当年的《十年》,发觉有了之后这几年来的人生经历,对同一首歌的理解已经完全不同,我开始去关注歌词写什么。一个偶然,我在网上点击《好久不见》的mv,陈奕迅扮演的卓别林和一只小狗滑稽的黑白表演配合歌曲把我狠狠的感动了一把,那时候看网络小说,迷上《诛仙》,特别希望能拍部电视剧,听说网上有段电视片花,去看却发现插曲是《从何说起》,又一首陈奕迅的歌。于是我去网上找了很多他的国语歌,从《好久不见》、《不要说话》、《对不起 谢谢》等等开始,越来越多越听越不能停,终于,我高考落榜了。这之间其实并没有必然联系,我也不是在为自己的无能辩驳,只是落榜之后让我和他又能走进一步,我也收获了很多其他东西,塞翁失马。

高考前后的那段时间我很平静,总觉得自己有个“缺点”,很多人看得很重要的东西我总是表现得特别淡定,而有时候会在别人觉得很不值一提的事情上表现得特别认真,就像我对于高考的平静和那时候对于陈奕迅的热爱。我那时候喜欢陈奕迅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一件无法理解的事情,这个,之后再说。

高考之后我很淡定的找了一份班来上,成绩还没下来就已经做好了补习一年的准备,所以什么都没去关心,每天听着陈奕迅去上班,再听着下班。夜班是最难上的,夜晚也是我听歌听得更多的时候。那时候还是喜欢国语,十二点听着《寂寞让你更快乐》《你为什么哭了呢》去上班,八点听着《我们都寂寞》《然后怎样》下班,以至于后来听着这些歌都有上下班的感觉。有次在淘歌的时候看见一首歌名叫《月黑风高》,看着名字我很好奇他写了些什么,一个人在被窝听完之后突然就哭了,那是我第一次听歌到哭,或许当时正当高考落榜,或许因为晚上情绪比较泛滥,或许是两者叠加的原因。之后我更加恋上了陈奕迅,高四那年,我比之前更加努力,不过高考还是给我开了个玩笑,这些不说。

对于高四,印象最深的有两点:第一是每天一份的贵阳晚报和几本几本的各类杂志,第二便是陈奕迅的歌。我没事的时候就喜欢往田园书屋逛逛,用每天吃午饭的钱买杂志或书,然后一个人回到教室边听歌边看,那些书总能传遍全班,甚至传到不见踪影,而每天听的歌却实实在在留在了脑海里。我越来越喜欢歌词,而不那么去在乎一首歌旋律是否动听,qq上的签名也换成了“抛弃旋律,恋上歌词”,因此让我知道了有个大神叫林夕,有个魔鬼叫黄伟文,让我开始去关注杨千嬅、王菲、卫兰等香港歌手,让我渐渐变成一个粤语控。我喜欢歌词或者说陈奕迅的程度在当时的同学看来近乎病态,那时候我的手机里曾放了两百多首他的歌,我从qq音乐陈奕迅区第一页一直下到第十几页,每首歌都听熟了,我越来越发现很多歌曲必须看着歌词去听才能明白其中含义,于是我做了一件在同学看来很是幼稚的事——抄歌词本。但是我发现最严重的问题是我字写得丑,并且歌词太多工作量太大,我想了一个简便的方法,打印出来。我在电脑上把歌词一首首排版出来,然后拿着去田园打印,到现在我仍旧记得田园老板看着我打印出这几十页歌词抱着走的表情,我太过于激动以至于把读卡器和内存卡一起掉在了打印店。我又买了胶水和卡纸书夹,

与其说喜欢陈奕迅,不如说我更喜欢陈奕迅与黄伟文,林夕的组合。

认真地听陈奕迅的第一首歌,是大一的时候,由陈小霞作曲,林夕作词的经典曲目—<<明年今日>>。当听到 “离开你六十年,但愿能认得出你的子女,临别亦听得到你讲 再见”的时候,不自觉倒吸一口冷气,顿时感觉头皮发麻。不禁感叹,竟有如此凄惨之词,直戳人心。

但林夕更厉害的地方更在于倒数一段 “在有生的瞬间能遇到你,竟花光所有运气。到这日才发现,曾呼吸过空气。”多么温柔的一句话,遇到你已经花光了我所有的运气,那么我也就不再奢求跟你在一起。如此反转,不得不佩服。

林夕凄绝温柔的词,陈小霞婉转悠扬的曲,再加上陈奕迅娓娓道来的声线。如何叫我不喜欢?林夕曾说过 “十年难出一个陈奕迅,他什么歌都敢试,他唱歌不用技巧,而用感情。”

单车,是唱给父亲的(黄伟文批评父爱不足)

shall we talk,是唱给母亲的(林夕因事惹母亲哭泣,后来打电话道歉后有感而发)

最佳损友,是唱给好基友,好闺蜜的。(黄伟文写给杨千嬅的)

浮夸,是唱给哗众取宠的小人物的(黄伟文自身某些经历所作)

棉棉,是唱给单相思到死的人听的(林夕单恋明明,要死要活)

富士山下,是唱给感情中放不下的一方的(林夕的劝解)... ...

其实,我们都在别人的歌里听自己的故事。

陈奕迅的厉害之处在于,你听他唱歌,就好像就是一个老友在跟你讲他自己的故事。感同身受,情到深处,泪湿衣襟。你让我如何不喜欢这位夜深陪伴我多时的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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